西宁10月11日电 (张海雯)记者11日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,今年青海省将为全省22万户58.3万城乡困难民众发放冬季取暖救助,预计发放资金1.6亿元(人民币,下同),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。
针对青海省地理环境特殊,冬季取暖期长,城乡贫困家庭冬季取暖困难问题突出的实际,特别是农村牧区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较低,购买冬季燃料能力不足,冬季取暖普遍存在困难的问题,青海省民政厅建议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制度,同时,提高城市贫困家庭取暖补助标准。
今年初,经青海省政府同意,青海省进一步提高了全省城市困难民众的取暖救助标准,并建立了针对农村困难民众的取暖救助制度。对农村低保户、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按800元/户/年发放冬季取暖救助。城市低保户取暖救助标准在原标准上每户提高250元,城市低保户、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取暖救助按1000元/户/年发放。青海省城乡低保取暖救助标准也高于陕西、宁夏、新疆等其他省份。
9月初,青海省民政厅下发《关于及时发放困难群众取暖救助的通知》,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取暖救助发放工作,全面落实取暖救助政策,于10月15日前将取暖救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。同时,要求各地密切关注其他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,对于冬季取暖有困难的家庭,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予以解决。
据悉,今年青海省冬季取暖救助政策将惠及全省22万户,58.3万城乡困难民众,预计发放资金1.6亿元。截止目前,青海省西宁市、海东市、海北州、海南州和海西州已完成取暖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,共计为98923户城乡困难家庭发放冬季取暖救助8686.78万元,其余未发放地区将于近日全面完成取暖救助的发放工作。(完)